搶注企業域名并叫賣 法院調解侵權賠償
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,網絡侵權糾紛如影隨形,成為人民法院受理的新型案件。近日,宣城中院依法調結安徽榮達禽業開發有限公司訴楊某、湯某侵犯企業名稱權糾紛。
安徽榮達禽業開發有限公司成立后即申請注冊了 rongda.com 域名,在網頁中宣傳介紹其公司及產品。2009年,該域名到期后,安徽榮達禽業開發有限公司未及時續費。楊某于2009年10月15日在互聯網上搶先注冊了該域名,獲得國際域名注冊證書,注冊有效期為2009年10月15日至2010年10月15日。此后,楊某、湯某在管理和使用該域名時,未刪除原網頁上關于安徽榮達禽業開發有限公司的信息,并在互聯網上公開叫賣和轉讓域名。安徽榮達禽業開發有限公司認為楊某、湯某對該網絡域名的不正當使用,侵犯其公司的名稱權和商業信譽,容易使公司客戶產生誤解,遂起訴至法院,要求楊某、湯某立即停止侵權行為、以公開方式登報賠禮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2萬元。
庭審前法官了解到,楊某注冊的涉案網絡域名已經到期,且楊某、湯某未再注冊,侵權行為已經停止。對已經發生的侵權行為及其后果,法官組織庭前調解,促使雙方達成協議,由楊某、湯某適當賠償安徽榮達禽業開發有限公司損失,安徽榮達禽業開發有限公司放棄其他訴訟請求,糾紛得到圓滿解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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